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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勞工署著的指示: 紅色暴雨警告,僱主可日應各僱員的個別情形,交通及使用交通工具的因素,決定應否讓員工離去。倘天氣轉劣,負責人應停止戶外員工的工作並安排暫避風雨之處,直到天氣轉好,才恢複工作。 黑色暴雨警告或八號風球以上戶外員工應停止工作,到安全地方暫避,直到黑色暴雨警告或八號颱風訊號除下,才恢復工作。 在工作時間結束前三小時若除下黑色暴雨或八號颱風,員工應回到工作崗位。唯若員工上班有困難,應致電通知其主管。 各位混凝土車司機不應在黑色暴雨警告或八號颱風懸掛時出車工作,如在戶外應留守直到天氣轉好為止。切記冒險行重,保險不保,因小失大! 各車主會亦應事前與公司達成暴雨及颱風中的工作安排。 環境保護噪音條例須知 根據1996修訂噪音管制(建築工程)規例: 現時混凝土車等5種機動設備均受噪音管制,管制範圍蓋括香港九龍新界新市鎮的住宅區及建築地盤,限制由晚上時7時至翌日上午7時,及公眾假期的任何時間發出噪音: 違例罰款(包括噪音工具操作者),首次定罪最高10 萬,第二次定罪最高20萬; 在持續違例期間每日加罰2萬。進一步查詢,可聯絡環保署環保署噪音污染管制分區辦事處 熱線 2838 3111 九龍/新界東 2755 7O00 新界北 2685 1122 離島 2838 3111 新界西 2411 96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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