混凝土車司機協會 (首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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暴雨及颱風襲港

 

根據勞工署著的指示:

    紅色暴雨警告,僱主可日應各僱員的個別情形,交通及使用交通工具的因素,決定應否讓員工離去。倘天氣轉劣,負責人應停止戶外員工的工作並安排暫避風雨之處,直到天氣轉好,才恢複工作。

    黑色暴雨警告或八號風球以上戶外員工應停止工作,到安全地方暫避,直到黑色暴雨警告或八號颱風訊號除下,才恢復工作。

    在工作時間結束前三小時若除下黑色暴雨或八號颱風,員工應回到工作崗位。唯若員工上班有困難,應致電通知其主管。

    各位混凝土車司機不應在黑色暴雨警告或八號颱風懸掛時出車工作,如在戶外應留守直到天氣轉好為止。切記冒險行重,保險不保,因小失大!

    各車主會亦應事前與公司達成暴雨及颱風中的工作安排。

 

環境保護噪音條例須知

根據1996修訂噪音管制(建築工程)規例:

 

      現時混凝土車等5種機動設備均受噪音管制,管制範圍蓋括香港九龍新界新市鎮的住宅區及建築地盤,限制由晚上時7時至翌日上午7時,及公眾假期的任何時間發出噪音:

      違例罰款(包括噪音工具操作者),首次定罪最高10 萬,第二次定罪最高20萬;

  在持續違例期間每日加罰2萬。進一步查詢,可聯絡環保署環保署噪音污染管制分區辦事處

 

熱線            2838 3111

九龍/新界東    2755 7O00

新界北          2685 1122

離島            2838 3111

新界西          2411 9600